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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14年,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发表于2014-01-02

12月30日760多种关税下调、限制电视购物广告、法律判决书上网……2014年,将有多项新规实施,梳理了其中涉及民生的规定。

——动车吸烟最高罚款2000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强行登乘或拒绝下车的,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法院裁判文书全面上网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除了4种情况外,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为了确保法院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真实性,规定强调当事人实名公开,并且与送达当事人的一致,原则上不得修改、更换和撤回。

——个人海外金融资产需申报你持有国外的股票吗?你在国外买了房子吗?你在国外有贷款吗?……从2014年1月1日起,这些都需要按规定申报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尽管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算不上典型的房地产调控,但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却是人们首先想到的问题。

——北京:就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放心保)费表态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表态,明年1月1日起,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但全部缴费不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上海:未满12周岁孩子不得坐副驾位

上海最新表决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从明年3月1日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

——上海:轨道交通逃票行为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加大了对逃票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广西柳州:停止收取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

广西柳州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路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改由市政府埋单。在停止收取“路桥费”之后,柳州市财政每年给予城投公司路桥费补贴,2014年安排9000万元作为路桥费补贴。

——宁夏: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城乡“同命同价”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正式确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同命同价”的法律制度,宁夏境内发生的道路伤亡事故中城乡不同户籍的受害人将得到相同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贵州:居民用电将按年度施行阶梯电价

从2014年1月1日起,贵州省将阶梯电价由过去的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全年用电量实行电费加价,居民用电越多电价越高。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家庭则由过去的“即征即返”的方式改为“先征后返”兑现免费电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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