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山西晋城获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210万元

发表于2013-11-13

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自我省实施生态补偿奖励机制以来,晋城市连续3年跨界断面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获得生态补偿奖励资金共1210万元。

我省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山西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水质改善情况,每个断面给予奖励,对水质断面不达标的市(县)扣缴生态补偿金。多年来,晋城市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连续3年跨界断面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2010年以来共获得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210万元,其中2010年500万元、2011年260万元、2012年450万元。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