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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临汾“锦悦城”被爆:五证不全 未批先建

发表于2012-03-22
【导语】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建筑工程领域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备受诟病。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才亮认为,防范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政府职能部门应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扎紧制度篱笆。 


    临汾锦悦城(资料图)

 



    《包头晚报》日前报道,2011年,包头市城管执法系统对国有土地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整顿,对辖区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各类未批先建项目223个。

    实际上,全国各地出现的未批先建项目不乏标志性工程和重点工程,这些项目大都体量巨大,在当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1年4月,《中国产经新闻报》曾报道,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乔村,一个名为锦悦城的商业地产项目在无规划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并公开销售。此前,该项目曾被网友喻为“山西省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据了解,锦悦城项目是由临汾瑞亿商贸城有限公司斥巨资倾力建设的集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城市商业综合体,占地420亩,一期占地200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报道指出,临汾市政务中心规划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锦悦城项目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通过,不可能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是,临汾市规划局于2011年3月14日下发了3份停工通知书。

    2012年3月2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综合体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建筑工人正在进行外墙粉刷和内部装饰。尽管每平方米均价超过1万元,该项目还是销售过半。按照临汾市的相关规定,所有规划审批项目都要在政务审批中心备案,而记者在临汾市政务中心并未查到锦悦城项目的相关工程规划许可信息。

    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屡禁不止的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王才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几年,未批先建形成了一个高潮,这固然有个人和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但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互相推诿也难辞其咎,不作为带来的后果比乱作为更严重。

    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违法者置若罔闻、执法者熟视无睹的现象。“没有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造成当前大量项目违法建设的重要原因。”王才亮说。

    著名公益律师、北京京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孔民也认为,规划部门、国土部门、建设部门对违法项目均有管理权,但却恰恰容易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吃”的问题。例如,规划部门提出建筑违法部分没有审批手续,应该由城管部门查处,而城管部门考虑到建筑的合法部分和违法部分是连在一起的,强拆违法部分很容易伤到合法部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两个执法部门相互“谦让”,谁都不肯执法。

    另外,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看似规划、国土和建设部门都有权管理,但事实上,各个行政机关都能找出不应当由本机关负主要责任的理由。处罚时蜂拥而上,拆除违法建筑时却成了“三不管”,以至于一些违法单位认为罚了款就可以继续建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王才亮称,在执法过程中,没收实物很难操作。防范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政府职能部门应相互协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扎紧制度篱笆。另外,还应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合力压缩违法建设的生存空间。 文章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网

发表于201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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