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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偷盗窃后留字条 菇凉你睡得太死了

发表于2014-03-03

“菇凉(姑娘),这些东西还给你,对我没有用!”这是一名小偷光顾了一位姑娘的房间,偷了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后,给主人留下的字条。民警们都惊呆了:或许是小偷在卖萌,这么无厘头的小偷,警察也是头一次遇到,于是惊呼。

事情发生在本月20日晚上,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事,姑娘余某当然不知道了。这位来自安徽安庆22岁的女孩,住在杭州五联西苑四楼,那儿是城郊结合部改的小区,封闭性差一些。余姑娘说自己也许是累了,一到家便睡,门是锁的,但是那种老的锁,很容易打开。

余姑娘说,大约凌晨1点多的时候,她被手机吵醒了,电话是银行信用卡部打来的,说有人在查卡的余额。

信用卡怎么会在别人那里呢?余姑娘一看,发现家中来过了贼,她的包包、笔记本电脑、现金和信用卡不见了。姑娘立即报了警。

“接警后我们马上去了现场,她住四楼,勘查后作了调查,但因为余姑娘一直睡着,什么都不知道。门是被打开的。”出警的文新派出所刘警官说,在一楼发现了一只包,确认之后正是余姑娘被盗的那一只。

“最后,我们发现了一个小本子,应该是余姑娘的,但里面写的一张字条,让我们感到好笑,那是小偷留下的。”民警们看了之后还真是忍不住发笑。于是,这张充满人文关怀的盗贼“证据”,被派出所扣下。

字条里写道:“晚上睡觉的时候请锁好门窗,你睡得太死啦!”天哪,小偷轻易得手,竟然还给自己找理由。民警调侃说小偷不仅会卖萌,还帮民警宣传防盗。“小偷还说‘用不着的东西还给你’(指工作证、超市卡等),真是哭笑不得。”

“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我也是要口饭吃,望见谅。”对小偷的这句话,姑娘说了,要口饭吃至于拿笔记本吗,现金也够了。况且,那笔记本转个手卖了也不值什么钱,但里面的东西她还是很舍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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