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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临汾房屋权注销登记规范流程文件

发表于2013-05-18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房屋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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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5-19

临汾房屋所有权~^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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