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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朋友做担保房产险被卖 给他人提供担保应先咨询

发表于2013-05-10

想帮朋友借款,自己的房产险被拍卖。集所有朋友力量,才将自己抵押房产保住的吴雨(化名)表示,经过这样的遭遇,为他人贷款,不仅要先了解担保的法律后果,还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以免自己好心反遭损失。

 


2012年6月,刘亮(化名)、赵林(化名)向银行贷款,吴雨作了二人的借款担保人,将其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到期后,刘亮未按合同约定还款,银行向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吴雨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以维护其的合法权益。

不了解情况的吴雨,在接到法院将对其抵押财产进行评估和拍卖的通知后,才着急起来。赶紧催促贷款人刘亮、赵林还款,可刘亮、赵林表示,因为没钱所以无法还款,吴雨所有抵押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同时,法院再次告知被执行人刘亮、赵林、吴雨,如再不还款,将进入抵押房产评估、拍卖程序。最终,三方才集所有能力,筹款将欠款利息一并还上,保住了自己抵押的房产。

在此,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在给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先进行咨询,了解担保的法律后果。同时在提供担保时可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避免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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